1、招生对象不同。
法学学硕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但不招收同等学力的非本科生。法律专硕招生对象是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且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力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
2、培养目标不同。
法学学硕的培养目标是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法律专硕的培养目标是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法律实务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
3、招生方式不同。
法学学硕的招生方式是全国有资格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除公共课外)。法律专硕的招生方式是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来招收的。
4、教学方式不同。
法学学硕的教学方式是每个法学硕士有一个导师,在读期间能得到导师的全面辅导,深入学习法律理论知识。法律专硕的教学方式是不分专业,在入学时一般选定一个方向进行学习。实行"双导师"制,既校内导师教授法学理论,校外导师教授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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